“黄法官,你来看看我的墙,还在渗水呢!周某他们还好意思问我拿工资?”
“墙面渗水是你自己防水没做好,跟我粉刷外墙有什么关系?”
“明明就是你偷工减料,做工不精才导致渗水,想我付钱?先解决质量问题再说!”
在高州法院石板法庭的调解现场,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,争吵不休,法官也几乎插不进话。
见此情形,承办法官决定将两方分开,采取“背对背”的调解方式,逐个做释法说理工作。
这起案件案情不复杂,但漏水造成的各项损失需通过鉴定才能确定,启动鉴定程序不仅耗费时间,还增加当事人诉累。若能调解处理,必能达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目前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墙面渗水问题,如何让当事人解“心结”才是关键问题。在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及程序问题后,双方的情绪明显缓和了许多。承办法官趁热打铁,提出了折中的方案:“一方想拿工钱,另一方则想解决房屋渗水问题,与其双方争执不休,不如由周某等人对房屋墙面进行修补,填补缝隙,解决渗水问题,林某验收合格后就据实将他们的工钱支付了,这样一来问题都能解决了,大家开开心心过个好年,何乐而不为呢?”
“就怕他们修补不好,到时候又出问题。”
“你放心,只要你按时支付工钱,我们肯定给你修补好!”还没等承办法官说话,周某等人便抢答道。
在反复协商下,双方的剑拔弩张的态度逐渐变得和缓起来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先由周某等4人对漏水墙面进行修复,然后由林某对周某等4人的工资进行结算,并确定支付时间。
“有时候当事人需要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份分出胜负的判决,他们更需要的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,帮助他们化解纠纷、走出困境,促成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,这也是我们办案人员最想要看到的结果。”看到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,承办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。